2007年1月11日星期四

媒体:原罪还是动力?

《阿拉伯的两次狂飙运动,媒体是一个原罪者吗?》作者:王正鹏
文章地址:http://ofblog.com/wzp/200.html

文章叙述了前后两次对阿拉伯世界造成狂飙运动的媒体介质。
1、1960年代的阿拉伯世界狂飙运动。媒体之一是收音机。
“在《理解媒介》中,MCLUHAN曾这样写道:贝都因人,当他们骑在骆驼上时,信息的洪流在他们的耳朵边奔涌,这样一种热媒介的信息冲撞,打碎了阿拉伯人的宁静生活。1967年的阿以战争虽然阿拉伯失败了,但下百收音机,使阿以的对立与冲突成为世界新闻的第一源动力。”

2、“1990年代开始,阿拉伯世界迅速进入卫星电视的时代。电视是一种冷媒介,需要人全身心地介入。如果所有观赏者就是“镜中我”时,生死就会就一种认真表演的现场直播。”
“电视对于阿拉伯人的生动与收音机不同,电视使他们开始观赏“镜中我”。最典型的是巴勒斯坦。半岛电视台在巴勒斯坦有着广泛的收视,白天的爆炸与示威一结束,人们就开始在半岛电视台的节目中寻找自己的影子和重演当时的场景。”

这样的媒体所造成的后果是:“一个人以自己作为引信而引爆一粒炸弹,是一种反自我的行为,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仇恨是决定一切的,在一个电视放大与直播中,仇恨便以双倍的方式增加,虚拟与现实完全不能争辩。”

笔记:
那么我们呢?电视媒体的“造星运动”不可否认的也在无限扩大了一个人可以从平凡一步登上明星殿堂的可能。
朱大可:“选秀运动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扩张了个人的明星梦想,为少数人从底层直升成功的顶层,提供了某种低成本的高速通道,也导致了大众对成功道路的误判。”
今天,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十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在青少年当中,有相当程度的“读书无用论”之观念存在。

另一个重要的例子:网络。
某一种言论借助网络或者博客,经作者的反复阐述,也会象风暴一样的弥散开来。那么无可否认的,个人博客,也已经是一种媒体,至少是一种个人的媒体。有些理念的接受与传播,不会是双倍,而是成几何级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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